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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疆克州金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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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 2011-4-13

根据国家旅游局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》,由新疆克州金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,经克州旅游局审核呈报自治区旅游局批准(新旅[2009]41号),同意新疆克州金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国内旅行社,经营国内旅游业务。依据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第二章第十四条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”之规定。现予批准开业并公告。

依据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,新疆克州金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:

(一)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,为其代理交通、游览、住宿、饮食、购物、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;

(二)为我国旅游者代购、代订国内交通客票、提供行李服务;

(三)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。

克州旅游局对新疆克州金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。

新疆克州金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社址: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一院启东大酒店一楼大厅左侧。    

联系人:苏云白克

  电 话:(办)0908-4230178    手机:18997696289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克 州 旅 游 局

2009320

· 2011年旅游统计公示 (12-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