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进行行业管理,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旅游涉外事务经营者的定点工作;拟定自治州旅游业发展规划,组织自治州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,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;指导和组织重点景区、景点的规划、开发和建设工作;负责旅游纪念品的开发,负责自治州A级、AA级、AAA级旅游区(点)的评定并报自治区旅游局审批;审核报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(公司)和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(公司);组织审核报批三星级以下涉外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;负责对各类旅行社进行资质等级评定和年审、年检工作;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程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者投诉,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;负责对全州旅游购物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;负责中国公民出国旅游、边境旅游业务的管理;管理旅游签证通知工作;监督检查旅游保险、旅游安全的实施工作;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工作;负责自治州旅游业务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;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,负责日常外事联络工作。及时搜集、交流、上报行业信息,负责行业电子信息、网络的建立和管理工作。